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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安监局原党组书记李永新案已移交司法机关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1年06月17日08:15  法制日报

  本报郑州6月16日电 记者张维 在今天举行的安全生产万里行采访团与河南省政府、郑州市政府座谈会上,河南省安监局局长张国辉对《法制日报》记者说,去年6月被“双规”的河南省安监局原党组书记李永新,日前已被移交司法机关。不过,李永新的涉案原因与其担任的安监职务无关。

  张国辉解释道,李永新的涉案原因主要有三:一是在鹤煤集团担任董事长期间,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行为;二是在鹤煤集团时,利用手中职权收受贿赂;三是其他一些违法违规行为。

  作为河南省安监局一段时间内连续落马官员中的又一人,李永新被双规的原因一度扑朔迷离,引起外界诸多猜测。尤其在本月10日,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大会表决通过了《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》,接受了李永新辞去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辞呈后,外界的猜测又随之重新启动。

  除有对其是否利用安全监管权力的怀疑之外,还有媒体称,传2005年鹤煤集团发生矿难时,李永新为掩盖事故真相,收买贿赂调查组成员,并向时任河南省安监局原局长李九成贿赂50万元,以求庇护。此外,在李永新被双规当晚,其曾主政的鹤煤公司门口,密集的鞭炮声响起,有群众打出“中原巨贪(鹤煤)李永新落网”的横幅,也使得此案备受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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